近年來醫病關係越來越緊張,似乎已經變成社會共識。雖然對每個醫師來說,遇到醫糾的機率普遍是小概率事件。不過,只要遇到一次,都是一種身心煎熬。
除了會在網路上遭受攻擊,一但進入法律訴訟,耗時3~5年是基本消費。如果看不開,這段時間不但看診時心驚驚,身體搞不好都會出毛病。
其實,處理醫糾最好的做法,不是發生後再想怎麼處理。關鍵,通常在事發之前就已經決定了。
精湛的醫術是行醫的基本要求。但醫者若知道如何寫一份具有法院證據力的病歷,替萬分之一的意外買保險,了解法官在想什麼。那將可以更安心的替病人治療,不用擔心遇到存心找碴的病人或家屬了。
要如何寫一份法院想要看
許多細節呢,我在之前的懶人包寫過了,請自行參閱。
醫療攻守道: 擁有白袍免疫力要打的三支疫苗
這篇文章,我則用兩個不同角度,補充一些懶人包沒說過的事。
醫師的角度: 非緊急狀況若需要開刀,建議先給手術說明書。不當診排刀。請病人自行掛號約刀。
若不幸真的需要上法院,無論術前講得多清楚,病人永遠會說他聽不懂。都是醫生決定的,都是醫師要開刀的。
這時候,兩方一定是各說各話,毫無交集。
此時,要證明病患及家屬的確有聽懂就是件非常困難的事。許多醫生之所以敗訴,都是栽在這。
所以,請記得開刀前三步驟 :
(1)排刀前,讓病患及家屬有充分的時間閱讀手術說明書。解釋時,將可能且重要的併發症用螢光筆畫起來。
(2) 當診不要排刀,不要怕病人跑掉 ( 真的需要手術且認同的病人是會自己回來排刀的)
(3) 最後,請病人自己掛號。
箇中滋味,請各位仔細閱讀後思考思考。
更完善的,是將行醫過程用錄音筆存證並好好保存。這沒有妨礙秘密罪、也不違反個資法。只要不販售圖利,錄下自己和病人之間的對話,都是沒有問題的。
法官的角度: 醫師不要做的三件白目事
不是只有牛仔很忙,法官也很忙。
台北市目前有30位左右的法官,但每個人手上都有至少兩百件案子同時在進行。再加上大多數法官其實並沒有醫療背景,所以,他們也覺得頭很痛啊。
面對過勞的法官們,醫師們請記得絕對不要犯以下三個錯,否則很容易掰掰。
(1) 不要竄改病歷。平常沒寫就認了,非常忌諱出事情了才去補。一但被發現就是信用破產,之後就算斬雞頭發誓掏心掏肺,還是講什麼人家也不信。
(2) 就事實陳述。實務上經常會2018年問你2008年的事。忘了就說不記得,不要胡亂回答似乎好像可能........而且,切記不要輕易翻供。
(3) 講法官聽的懂的人話。 法官沒有醫學專業,即使看了鑑定報告常常也是
最後,記得所有證據都要在二審之前提出。因為三審只審法條是否適用,不接受任何新提出的證據。
(以上內容為白袍媒體力演講個人筆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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